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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强调抓好贯彻实施新刑诉法调查研究
来源:中国平安网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作者:

     5月3日至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天津检察机关就当前检察工作和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行调研。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毫不放松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局面。

  曹建明说,各级检察机关要密切关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注意在执法办案中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曹建明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协调发展。要依法惩治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犯罪活动,在继续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的同时,要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的案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曹建明强调,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检察队伍的全面建设。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警醒自身存在的严重问题,进一步深化对自身监督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不懈抓好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意见最集中的问题,从思想上、制度上和纪律上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形成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廉洁从检的长效机制。

  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作为转变领导作风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和完善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重大决策前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当前,要突出抓好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调查研究。

  在津调研期间,曹建明分别在天津市检察院、河西区检察院、滨海新区检察院召开调研座谈会,先后考察了天津市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地和第一分院以及天津市文化中心、规划展览馆、东疆港保税港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市委副书记何立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段春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弟会见曹建明。高检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参加调研活动。